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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学生班级思政委员设立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5-26 浏览次数:2226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学生思政工作改革创新,增强学生思政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学校治理、学生管理的有效形式,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班级设立思政委员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2〕229号)精神,在总结我院前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思政委员在大学生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发挥思政委员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关键核心作用,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服务。

二、目的意义

       在学生班级设立专职的思政委员,统筹学习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劳动委员等班委会成员的工作,协同开展班级学生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利于完善基于“五育并举”的班级干部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利于强化班级思政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班级的思想政治引领;有利于做好新时代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三、工作目标和要求

       积极探索适合学院院实际的班级思政委员制度,于2022年秋季学期起在全院学生班级设立思政委员,实现每个学生自然班级一名思政委员全覆盖。通过在班级的班委中设立思政委员,壮大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完善“学校—二级学院—班级”三级思想政治工作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突出我院大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大学生在思想政治方面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功能,探索建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

四、思政委员职责与权利

(一)主要职责

       1.协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做好课堂教学组织、课程作业收发、课后实践辅导、课程教学评价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

       2.参与其他课程思政的教学管理工作,协同教师组织开展与课程相关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和主题宣讲、学生思想状况调研、文化活动、典型示范推荐等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畅通学生与系、学院沟通渠道。

       4.协同班级团支部做好共青团工作和青年马克思主义工程实施等工作。

       5.积极参与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改革与创新工作,参与“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和“易班”等工作,创新开展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6.配合学院、系和班级做好大学生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工作。

(二)主要权利

       1.思政委员作为班委会主要成员,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学院规定的班级学生干部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待遇。

       2.就学生思政教育、课程思政、文化活动、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等工作向学院提出建议的权利。

       3.优先参加学院所举办的思政类学习培训、文化活动、交流交往、学术研究等活动。

五、思政委员选拔与任用

(一)选拔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有较好的政治素养。

       2.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功底,积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关注形势政策,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

       3.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群众基础较好。

       4.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身心素质良好,能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6.原则上应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二)选拔方式

       选拔思政委员时要规范程序、严格把关,以班级为单位,经个人自荐或同学推荐、班级民主选举、辅导员综合考察、报经学院党委同意,确定思政委员人选。有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班级,在辅导员综合考察前还应征求班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意见。

六、思政委员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

       1.学生工作部、团委、思政教研室等相关单位,加强对思政委员的管理、指导、考核和培训。

       2.学院依托思想政治理论类社团探索建立思政委员工作学习交流研学机制,搭建组织引导、朋辈督导相结合的思想引领平台。

       3.思政委员实行双重管理,在班级管理中按普通学生干部要求进行管理与考核,在业务上接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指导。

       4.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加强对思政委员工作的指导,帮助思政委员提高工作成效。

(二)考核

       1.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会同院团委、思政教研室等相关单位进行指导,在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由班级辅导员具体组织实施。

       2.考核应将班级辅导员、班委会、全体同学及本人为考核主体,有思政理论课的班级还要将思政理论课教师纳入考核主体,对思政委员进行全方位评价考核。

       3.考核应按普通学生干部的标准要求,对照思政委员工作职责和育人实效,将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培训提升情况作为考评指标,以班级为单位、以学年为周期对思政委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4.考核坚持自评与他评、效果评估与过程评估、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逐步建立思政委员考核激励机制。

       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对考核优秀者予以褒奖,考核合格者可以继续任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免职。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