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监测】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1 浏览次数:2700
根据教育部司局函件《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提示》,为落实教育厅《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了解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水平,将在全体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和对象
测评时间:2023年10月16日-11月14日
测评对象:全体2023级新生
二、测评平台
为促进心理健康教育提质增效,统一测评标准,我校根据教育部要求采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筛查量表》和“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数据采集,开展本次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
三、心理健康测评流程
1、微信搜索小程序“大学生心理测评平台”;
2、学生输入手机号登陆;
3、完善个人信息并确认;
4、确认心理健康测评知情同意书;
5、开始心理测评,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回答。
四、心理健康测评要求
各院系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通知到每一名学生,确保全体学生参加心理健康测评。测评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到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