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4
央广网北京1月27日消息(记者孙冰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科研工作正在进行,而心理干预亦不可少。国家卫健委日前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为各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导。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由全国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发动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专家,组建心理救援专家组提供技术指导,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协调下,有序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
指导原则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人群分为四级。第一级人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住院治疗的重症及以上患者)、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第二级人群为居家隔离的轻症患者(密切接触者、疑似患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
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如家属、同事、朋友,参加疫情应对的后方救援者,如现场指挥、组织管理人员、志愿者等为第三级人群。
第四级人群则主要指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相关人群、易感人群、普通公众。
按照要求,干预重点应当从第一级人群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要覆盖到四级人群。评估目标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识别区分高危人群、普通人群;对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对普通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同时,要组建心理救援医疗队。主要人员以精神科医生为主,可有临床心理工作人员和精神科护士参加。有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人员优先入选。单独组队时,配队长1名,指派1名联络员,负责团队后勤保障和与各方面联系。
此外,还要开通心理援助热线。成员以接受过心理热线培训的心理健康工作者和有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志愿者为主。在上岗之前,应当接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心理援助培训,并组织专家对热线人员提供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