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1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德育成绩在良好以上。
3、学习态度端正。上一学年成绩良好以上,无补考现象并获三等以上奖学金。全学年无旷课,病、事假累计不超过一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做早操,讲究卫生、爱护环境。
5、在班级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带头作用。
6、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好成绩。
7、违反校纪校规、恶意拖欠学费、私自在校外租房、在公共场所抽烟、酗酒、夜不归宿或某些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均不予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