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1
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学风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1、五四红旗团总支
全院各系部团总支
2、先进团支部
院团委批准成立的团支部
3、优秀团干
院团组织干部(含系部团总支、班级团支部、院团委干部)
4、优秀团员
全体在校团员青年
5、先进班级
全体非毕业班级
6、优秀学生干部
全体在校学生干部
7、三好学生
全体在校学生
8、学生团体活动积极分子
各学生团体成员
二、评比程序和办法
(一)集体
1、班级自评。各班级对照评选内容和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班级工作进行评估,填写《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先进集体申报表》和《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并报送所在系部。
2、系部初评。系部成立评选小组,成员由系党总支书记、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和学生会干部组成。评选小组在班级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调查核实等渠道,研究确定先进集体的初步名单,经公示后报送学院审批。
3、学院审批。学院安排统一时间对上报的“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的事迹进行集中评选,确定先进班集体的名单。
(二)个人
1、优秀团体、优秀团干、学生团体活动积极分子由班级评选产生,辅导员、班主任根据评选产生的名单,经确认后报所在系部,所在系部成立评选小组,成员由系部党总支书记、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和学生会干部等组成。通过听取汇报、调查核实等渠道,研究确定先进个人的初选名单,报院团委审批。院团委根据上报材料,通过各种渠道确认信息是否属实,并按原分配名额确定名单,经公示后报送学院批复。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班级评选产生,辅导员、班主任根据选举产生的名单,经确认后报所在系部,所在系部成立评选小组,成员由系党总支书记、辅导员、团总支和学生会干部组成。通过听取汇报、调查核实等渠道,研究确定先进个人的初选名单,报学生处审批,学生处根据上报材料,通过各种渠道确认信息是否属实,并按原分配名额确定名单,经公示后报送学院审批。
注:各系部、班级、学生团体必须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严格按照评比标准、认真考核、严格把关,评选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