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发布日期:2023-10-31 浏览次数:2752
第一条 奖学金奖励的对象是勤奋学习、遵守纪律、成绩突出、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评审两次,即每学期开学评定、发放上学期的奖学金(毕业班最后一学期不评比)。每次评比应统筹考虑期中和期末考试的成绩及平时表现。
第二条 新学期开始,学生根据自己上学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提出申请,由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审核,并参考其表现,综合评定,报系部、学生处审核。
第三条 考查课成绩计算法:不及格0分,及格60分,中70分,良好80分,优秀90分。
第四条 特等奖学金获得者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5%,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人数之和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5%。
第五条 特等奖学金每门课平均成绩达92分,单科不低于85分或优,其他各方面均表现良好。
第六条 一等奖学金的获得者,各科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包括85分),单科不低于80分或良。
第七条 二等奖学金的获得者,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包括80分),单科不低于70分或良。
第八条 三等奖学金的获得者,各科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包括75分),单科及格。
第九条 评奖方案见附件表格
附件表格:/upload/file/20231031/20231031153816_1443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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