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是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学生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落实学生工作计划和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管理学生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生证和乘车优惠卡的发放管理、学生报到注册等工作。
三、组织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入学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等教育活动。
四、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建设、管理与考核。
五、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和学生奖励表彰工作。
六、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七、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学生奖、贷、助、补、减(免)工作,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八、负责学生学年鉴定、毕业鉴定工作。
九、负责对全校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